硕士研究生培养和论文答辩常见问题

2018-04

1.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本院系工作人员或在册研究生。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背景。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可以是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系统打印吗?请问具体路径?

    答:是。相关表格必须从学位管理系统中打印。具体路径:北大主页-校内门户-学生事务管理-学生综合。

3.“答辩记录”应记录哪些内容?

    答:应重点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以及答辩人回答的内容;此外还要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等。以上内容均由答辩秘书记录、整理、录入系统,并亲笔签名,要求记录完整、内容详实、语言简练。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

    答:是的。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评阅通过后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认为可以送审的,再送同行专家评阅。专业硕士可以不做论文评阅。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同行专家,对转接的学术背景和职称要求,由各学位分委员会确定。

6. 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需要几位评阅人?

    答: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不少于2人。

7. 论文评阅有一人持否定意见,是否还可以另外增加评阅人?

    答:若送审的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可再增加一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

8.答辩委员会需要多少人,导师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吗?

    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4人组成。

9.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需要什么条件?导师可以担任主席吗?

    答: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10.如何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教研室商定,学位分委会负责人审批。

1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是什么?

    答:⑴ 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主持各项议程;

           ⑵ 导师介绍该生的学习、科研情况;

           ⑶ 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⑷ 委员及列席人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⑸ 休会,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

           ⑹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宣读导师和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对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导师回避);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全体答辩委员签署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⑺ 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⑻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12.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可否使用电子签名?

    答: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事后应当补亲笔签名。

13.答辩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到场,更换成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由导师和教研室商定后,修改管理系统中的数据,重新打印《答辩审批表》,报学位分委会负责人重新审批。

14. 学位审批材料A、学位审批材料B,在归档时分别存往何处?

    答:学位审批材料A(A档)存学校档案馆;学位审批材料B(B档)属于人事档案材料,存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

15. 学位审批材料中哪些表格需要亲笔签名,可否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

    答:学位审批材料中选题报告、导师评语、专家评议书、答辩报告书、答辩记录表等均需要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可打印姓名、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学籍表、成绩单、答辩审批表中需要签名的材料由教务老师处理。

16. 整理学位审批材料时,如何排列顺序?

    答:必须严格按照材料A/B封面上的顺序排序。

17. 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或学位分会表决中不通过,是否还有机会重新申请学位?

    答:对学位论文在评阅、答辩或在学位分会表决中未通过者,可以在半年后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提交学位申请。重新提交学位申请的机会只有一次,若仍未获通过,不能再申请。

18.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如何?

    答: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北京大学重新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经原导师、分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向学位办公室提出申请。学位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到院系教务老师处办理有关事宜,再按答辩、学位审核流程进行。

19. 答辩委员会5人,有3票同意,2票不同意,论文答辩是否通过?

    答:此情形下,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以上情形中,投票同意人数为五分之三,不到三分之二。

20. 答辩表决票上研究生姓名能否不填或投票后再补填?

    答:不能。必须在“表决票”上写上研究生姓名之后,再交给答辩委员会投票,避免错投或漏投。

21.涉密论文如何确定,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密级确定为“绝密”、“机密”、“秘密”的学位论文。确定涉密论文应在论文开题时提出,填写《涉密论文申请表》,报校保密委员会审查,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从选题、制作、完成到评阅、答辩、归档,必须全程按照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具体规定请咨询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2. 在答辩或学位分委员会讨论之后,修改了“论文题目”,如何在成绩单中体现出来?

    答:请本院系教务老师对已经提交的论文信息取消审核,由硕士生修改论文信息,保存和提交后,由院系教务老师重新打印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23. 发现成绩单中学分、成绩或课程名称有错,如何修正?

    答:请联系本院系教务老师核准后,修改管理系统中学分、课程、成绩等相关数据,重新打印成绩单。

24. “科研统计”表格从系统中打印后,还需要导师签字、盖院系公章吗?

    答:需要。“科研统计”表格从系统中打印后,经导师确认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存入A档。

25. 答辩秘书的职责有哪些?

    答辩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

         ⑴ 协助论文评阅送审。

         ⑵ 登陆系统,协助录入评阅人信息、评阅结果、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答辩时间、 地点等内容,并打印相关表格。

         ⑶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重点记录委员提问与学生回答的内容),并整理、录入、打印、签字。

         ⑷ 收发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

         ⑸ 协助完成《答辩报告书》,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全体委员签名(一式两份)。

         ⑹ 整理答辩材料:按照A、B档案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整理,要求材料完整不缺失、材料顺序与封面一致。

         ⑺ 处理与论文答辩相关的其他事宜。

26. 毕业、结业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毕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论文答辩通过。

           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未提交毕业论文,或在导师评阅、同行专家评阅或论文答辩中未获通过。

27.肄业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答:在校学习满一学年,完成了一定量的学分,没有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以肄业。肄业的学生,须先办理退学(自动退学或予以退学),然后发给肄业证书。完成学为0,不能肄业。

28.结业的学生,是否还有机会重新提交学位申请?

    答:“结业”的研究生,可以有一次重新申请学位的机会,申请程序按上述18条办理。

29.已经结业的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获得硕士学位后,是否可以将以前的“结业证书”换成“毕业证书”?

    答:结业研究生重新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获得学位者,经审查合格后,可向学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申请程序:本人提出申请、院系教务老师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打印《申请表》,经导师、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30.已经“毕业获学位”的毕业生,离校之后被查出学位论文有剽窃、抄袭等违规行为的,已获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否取消?

    答:是的。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有剽窃、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已获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1.专业学位论文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学位论文应是研究生本人从事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而取得的成果,并以此为内容,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成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习实践报告、案例报告、工程设计、创造性的文学艺术作品等.

32.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学位论文评阅可以依照学术硕士的方式,或其他评阅方式。其他评阅方式: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写出详细的评语,可进入答辩环节,具体方案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

33.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可以依照学术硕士的答辩方式,或其他多种答辩方式,其他答辩方式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报送学位办公室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