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到国(境)外参加学术活动和进行学术访问,无论经费来源,均须在出访前办理研究生出访申报手续,该项手续不予补办。
办理程序:登陆“校内门户”→ 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研究生院”→在“培养办学籍信息”栏目中找到“提交出国审批申请”→ 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 打印《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持《申报表》原件和邀请函复印件按下列顺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1、本人、导师签字;
2、党委办公室(考古楼B南105):党委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3、教务办公室(考古楼B南106):教学副院长签字、教务备案、系统审核;
4、学院行政办公室 (博物馆216):行政盖章;
5、复印《申报表》
6、学生自行登陆校内门户查看研究生院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持《申报表》原件、复印件及邀请函复印件(临近毕业同学需附保证书,定向、委培且不转档者需附委托函)先后至研究生院、国际合作部办理剩余手续。
研究生院办理流程请见:
http://grs.pku.edu.cn/pygc/xjgl/zxsxjgl/12gztz/432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