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综合考试流程(含Q&A)

2015-11

综合考试前:

1、  教学主管院长确定分组和每组负责人、联络人;

2、  各位学生与导师沟通综合考试时间;

3、  由导师给学生出至少2个考题(至少有一题为读书报告);

4、  小组联络员收集信息后与考试负责人商定综合考试时间;

5、  考试负责人在oa系统中借用教室;

6、  考试负责人拟定考试委员会名单,委员不少于5人(不需要校外专家)。学生导师可以参加,学院建议导师回避;

7、  委员会名单审批通过后,学生在校内门户录入相关内容,准备考试材料;

8、  安排考试秘书(学生、导师、考试负责人谁来指定都可以),秘书至少为博士;

9、  小组联络人协助考试负责人安排考试会务。

 

综合考试中:

1、考试委员会主席(不能为导师)宣布考试开始,介绍委员会成员,宣布学生报告次序;

2、学生向考试委员作答题陈述(自行选择是否使用ppt),每题20分钟;

3、导师补充有关情况,10分钟;

4、考试委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考试委员的问题,20分钟;

5、下一名学生重复2-4步骤;

6、每位秘书认真记录考试过程;

7、所有学生陈述完毕后全体学生退场。考试委员评议、表决议、签字。

 

综合考试后:

1、学生交给秘书两个答题文字报告(双面打印);

2、 秘书完成综合考试记录,将考试评语发给学生,由学生录入到系统后,答辩秘书将考试记录与文字报告一同在综合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表格交到教务办公室,注意签字齐全;

3、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各组负责人安排三个月后补考。

4、选题报告由导师负责,选题报告必须在综合考试通过之后。可以上午综合考试,下午选题报告。选题报到应在综合考试通过后3个月内进行。

 

综合考试Q&A:

1、Q:“综合考试材料”在本人校内门户录入打印使用,考试前需至少2个工作日前至教务办公室报批”具体是什么意思?

A:“综合考试材料”指综合考试审核表。其中第1页需在填好(考试完成时间、考试计划、考试委员会组成、导师签字)后送到教务办公室,等学分会主席确认签字。其中考试计划不能在电脑录入,需打印出来手动填写。审核通过才可进行考试。

 

2、Q:审核表第1页的“考试完成时间”也要在考试之前填写吗?如果填了没考过怎么办?

A:没考过也是一次记录,需要记录在案。补考时需要再填一次。

 

3、Q:同一场考试的秘书是可以各人分别找还是必须是同一位?

A:可以是同一位秘书,也可以是不同的秘书。

 

4、Q:综合考试和选题报告可以一起做吗?

A:综合考试通过后才可以进行选题报告。综合考试按规定分组完成,选题报告由导师主导,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