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博士综合考试由教研室统一安排,人数较多的教研室可分组进行,每组3人为宜。
开展综合考试前应确认学生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留学生一外汉语学分除外)。
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综合考试的博士研究生需获得教研室许可,报教务办公室备案。
所有博士生在办理延期手续前需完成综合考试和选题报告。
综合考试前两个工作日,每组各派一名同学将本组综合考试材料报至教务办公室审核,审核后方可以组织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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