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士生须在博士培养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且以已经刊印的正式出版物为准,不接受录稿通知。
2、若想以未发表在所列期刊上的论文替代学位申请所要求的我院目录内的论文,需在答辩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位分会审核通过后,方予认可。仅限一篇。
3、留学生所发论文中至少有一篇用中文写作。
4、学院将定期更新刊物目录。
下一条: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