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布兰迪的书本和时代——文化遗产理论的研读与探讨

2018-12

  【题名】修复理论(Teoria del Restaruo

  【作者】[] 切萨雷·布兰迪(Cesare Brandi 著;陆地 编译

  【出版】同济大学出版社

  【日期】201612

  【定价】79.00

  ISBN9787560864129

  【索书号】G264/15

 

 

  引言

  王思渝(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后):

  2018年秋季学期,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的支持下,杭侃教授与我决定一起在北大开设一门面向文化遗产及相关专业的读书课。文化遗产是否能成为一门“学”,或许业内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文化遗产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出现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作为高校,我们在继续倡导学生们走出校门、参与实践的同时,也希望把同学们拉回课堂、好好读书、进行理论上的探索。我们认为理论与实践是不可偏废的。书本的研读或理论的争论,不一定是直接指导当下的实践,甚至可以是一种形而上的理想或逻辑层面的争辩,有可能特意是与实践“背道而驰”、形成张力、“破”大于“立”。但是,对这些“无用”的问题保持敏感度,这也正是高校在这个学科体系当中所应尽的义务之一。

  本次课程,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吸引了来自考古、博物馆、建筑、历史地理、旅游、哲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年轻学生共同参与讨论。他们对于这些指定文本的理解或难谈权威准确,但是为之所作的补充、由之所发散的感悟,哪怕是一种“误读”,都反映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的所思所想。在这里,我们将部分精彩的言论整理后对外公开,也是希望激发更多的争辩和批评。我相信在这样的反复讨论当中,理论和书本的意义可以进一步发酵。

 

  王思渝(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后):

  在设计本学期的课程书目时,我们希望找到一个关键词,能够串联起文化遗产研究领域内的一系列关键话题。我跟杭侃老师商量再三,最后选择以“真实”这个题目作为本学期的话题。不是说我们本学期真的能够在真实与否的问题上明辨出一个结论,而是它确实是当下文化遗产研究和实践领域所遭遇的一系列挑战的一个无法回避的议题,因此选它来作为本学期的一个“线索”应当是合适的。

  既然要讨论“真实”,那么我们可以从最传统、最经典的“真实”开始。因此,本周我们的阅读书目是布兰迪的《修复理论》。我们今天文化遗产领域内的研究和实践都在很大程度上受一系列国际公约的影响,而这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布兰迪的影响。所以,我们在今天去讨论“保护”、“修复”、“利用”等一系列原则问题的时候,有必要做一下回溯。需要注意的是,他在书中所呈现的理论、哲学层面的追求其实有着明确的遗产类型、实践工作上的指向,但很多细节却又为我们今天所忽视和“泛化”了。正因如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回到布兰迪的书本和时代,来重寻这种“思想史”。

 

  杨佳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文化遗产方向硕士研究生):

  《修复理论》一书围绕修复行为及艺术作品这一对象展开,共分作八个章节,详细论述了修复的概念与要求、艺术作品的特性。书中认为,修复是针对艺术作品的材料基于美学和史学要求开展的干预,其中强调艺术作品的潜在一体性和空间性,并根据上述的修复观,进而提出预防性修复。

  我认为,在布兰迪的观念中,艺术作品是有普世性的,是存在绝对的好的标准的。因此,他认为艺术作品存在两种状态,即潜在的艺术作品和通过艺术性判断的艺术作品,并且艺术作品的本质在于将其当做艺术作品的认可。而修复这一行为针对的对象就是艺术作品,其目的是为了存续艺术作品被判断为艺术作品的原因。

  当涉及到各类价值之间具体的权衡和判定之时,我注意到书中关于艺术作品的“材料”与“形象”,“结构”(struttura)与“外观”(aspetto)的讨论。我理解的布兰迪的观点是:“材料”与“形象”是直接组成艺术作品的一级分类,它们相互联系作用。“结构”与“外观”是对于“材料”的二级分类,并且“外观”比“结构”更重要。举例而言:某一乡村山水油画作品,颜料是其“材料”之一,“形象”是其表现的乡村山水。而田野某一处用了熟褐和土黄混合之后的暗黄色混合颜料来表现,那么它的“外观”就是这样一种暗黄色,可以用肉色加柠檬黄加天蓝来表现,这种颜料配比就是它的“结构”。颜料表现的颜色应当比颜料配比更重要。这个先后次序体现了布兰迪在对待具体实践问题时的一种态度。

 

  盖世杰(北京大学城市环境学院人文地理方向博士研究生):

  涉及到具体实践问题时,我们今天去看布兰迪的观点或许有些不一定“放诸四海而皆准”了,但是我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布兰迪提出和倡导的文物修复理论能够被时代所认可和接受?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点:一、在一个既不尊重美学,也不尊重史学的年代,布兰迪的理论同时关注到了美学和史学两个文物修复支点的平衡,明确提出了艺术作品应该同时具有美学属性和史学属性,相较于既往勒·杜克极具个性化的风格式修复和拉斯金相对保守的反修复理论,开辟了一条更加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中间道路;二、布兰迪的思想体现了文艺复兴以来西方传统价值的传承和更新,美学优先和新旧区分等代表性思想和拉斐尔、温克尔曼的主张一脉相承;三、布兰迪的理论对文物修复的普世价值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而这也成为布兰迪被时代所选择的决定性因素:首先,布兰迪致力于推动文物修复这一古老而又神秘的技艺走向普罗大众,在他就任中央修复研究院院长后举办的首次展览(1942年)中,全面公开了文物修复所用的原则、方法和技术,而当时的普遍做法是秘而不宣;其次,布兰迪在《修复理论》的阐述中,对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规则,如在“重建”和“添加”的相关阐述中清晰明确的给出了4类可能性场景的价值判断,这似乎与他身上的法学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借此最大程度的限定了个体意识的发挥以促进集体共识的形成,从而促进了传统文物修复领域中英雄主义时代的瓦解;此外,布兰迪借助他所从事的锡耶纳古迹与画廊监管部部员、博洛尼亚文物和艺术部的巡视员、中央修复研究院院长等工作实践所带来的重大机遇,实现了多学科领域的整合,提出的文物理论同时覆盖了建筑、美术和雕塑等艺术作品形式的全门类和全周期。

 

  黄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文物保护方向博士研究生):

  对于这个时代背景的问题确实值得补充。文物的保养维护工作从很早就开始,从15世纪开始西方贵族就开始利用古代艺术品残片装饰自己的豪宅,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负责对古代艺术品(或称文物、文化遗产)进行处理修复的人都是相关行业的匠人,比如对古代雕像的修理会交给石匠,对古代铜器的修理交给铜匠,修理的目的在于恢复器物的功能和外形,铜器表面的铜锈会被完全除去露出光灿灿的胎体,甚至有时在修理工作完成后得到的实际是一件全新的完全不同的器物。随着西方哲学、美学的发展,以及前人在古建筑保护等领域的大量实践探索,布兰迪为了强调对于古代艺术品的修复需要采取作品所要求的、将其真实材料本质保护下来的措施,因艺术价值而具有特殊保护意义的艺术品修复需要建立与一般的制成品修理不同的标准,而形成了这一《修复理论》。

  每一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修复理论”形成的过程。关注到这个过程和背景,有的时候比具体观点本身更重要。比如,中国与西方有不同文化传统、技艺传承,特别是清末民初西方世界对中国文物的收藏热潮,伴随着清王朝覆灭后大量宫廷技艺流落民间,乱世之中,文物修复与复制技术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全国各地形成了诸多文物修复流派、世家。解放后,国内文物事业渐回正轨,在各地考古所、博物馆组建过程中,吸收了大量民间修复人才,他们成为了新中国文物保护行业的第一批修复师。随着考古学与保护理论的发展,文物的历史价值与科学价值也逐渐得到重视,在维持保护对象美学完整性的同时,开始关注历史和物质层面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所以,如果说西方的文物修复是从恢复功能、“材料”开始萌芽,那么中国早期的修复就更偏重于恢复美学价值、“形象”,相当于从一开始就我们站在了布兰迪理论的另一个极端,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与布兰迪本身所面对的并不相同。

  如今,我们国家通过积极与西方文保界交流学习、吸纳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力量,对文物修复过程中的保护理念、修复方法、保护材料进行反思改进,逐渐形成了修复师(conservator)与文物保护科学家(conservation scientist)齐头并举、通力合作的发展模式,比如著名的故宫文物医院。这种制度、模式上的平衡其实也是各种价值彼此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体现。

 

  疏沛原(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生):

  前面几位同学都补充了这本书的时代背景,我想更多去反思这本书的思想背景。

  布兰迪形成其艺术理论的时段,正是思想界中艺术的特异性受到广泛争议的时段。康德的美学强调特异性,但同时,这种特异性也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批判。布兰迪在坚持艺术特异性的原则上,吸收意大利画家莫兰迪的创作意涵与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在哲学和艺术学科之间建构了所谓“布兰迪艺术创造现象学”的联系。

  从布兰迪理论性著作中可以显著看出,他很大程度上直接借用了胡塞尔的现象学名词,并以此对应艺术世界中的外延。布兰迪认为,艺术家的形象表达是某种本质上符号性的、“对象的建构”的外化,这一外化是建构在“意向”、“意向性”及与意识相关的“世界”上的。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将心境中体验到的内在性和符号的投入在一个因其外表被考虑的对象中凝结起来;而胡塞尔现象学的目标正是研究直接的意识材料,不涉及意识告诉我们或指示给我们的心灵世界之外的东西,鲜明地强调了意向性及意向性的强烈性。对于现象之外的内容,布兰迪与胡塞尔同时表现了“悬置”的态度,这也正是莫兰迪的画作给布兰迪的启发。

  而胡塞尔的“文化世界”,也正符合布兰迪对艺术世界的认知。胡塞尔认为,“我们”及“为我们而存在的世界”都是历史的产物,是一个不能被再还原的“文化构成物”,是理解我们周围世界的基础。而布兰迪,也正是力图从一般世界中区分出“艺术世界”,以此从时间的无限之中求取光辉灿烂的点,确定艺术的特异性,再从中衍生出艺术修复的必要性与价值。

 

  切萨雷·布兰迪(Cesare Brandi,意大利文物与艺术品保护专家、艺术评论家,20世纪文物修复领域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主导了意大利中央修复研究院的建立并出任院长,在意大利多所院校教授艺术史和文物修复课程,创办多份艺术刊物。布兰迪的文物修复理论影响了《威尼斯宪章》和意大利《1972修复宪章》的制定,是当代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基石。

  陆地,长期从事建筑遗产保护的教研与实践,上海市建筑学会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建筑遗产》杂志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