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考古工作坊”系列论文读后

2018-05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刘 绪

 

2014年5月刘绪老师于办公室(摄影:张林)

 

  七、八月,盛夏,烈日炎炎。在考古界有这样几位青年学者,他(她)们利用暑假及考古工地间歇的时间,自发组成“田野考古工作坊”,经费AA制,连续五年,冒着酷暑,到黄河中下游和江淮地区七省进行考古考察。每次考察之前,都要先明确考察目的和涉及的学术问题,并做适当的资料准备。他们白天勘察现场,观摩实物,晚上不顾每天的筋骨之劳,还要座谈讨论,交流收获。这在学术氛围比较浮躁的当下是难能可贵的。有付出就有收获,下面一组文章就是他们各自收获的一部分,我拜读之后,亦有所得,兹写出与大家分享。

  

2012年在山东,2013年在山西,2014年在河南

 

  《试论遗址地貌的后生变化》(王辉)一文属环境考古方面,文章的重点是谈遗址本身地貌的历时变化及在聚落考古中的重要性,与常见的论述遗址与周围古环境状况的文章有所不同。显然,这是研究聚落变迁,复原聚落当时地貌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对此,文中列举一些实例进行了具体论述,相信读者阅后会得到启发,有所收获。到目前为止,考古界对遗址地貌变化关注的学者并不多,有关这方面研究成果的稀缺就是最好的说明。即使在为数甚多的考古发掘报告中,亦仅见残破不全的遗迹现象,至于局部地貌破坏了多少,当时地面的高度如何,哪怕推测性判断也甚少涉及。一道防御性壕沟,如果太窄或太浅,便失去了防御的功能,想必上部破坏甚多;一座陶窑,如果仅存火膛部分,说明其上部的窑室被全部削毁,削去的厚度少说1米左右;一座规模稍大的墓葬,如果不到1米就见人骨,那就有违古人“上勿通臭”的规矩(《墨子•节葬》),当初一定深得多,等等,类似现象还有,不遑一一列举。这都属当初地貌的变化,都需要根据现存状况进行大致复原,以贴近真实。在田野考古发掘中,真正保存下来的当时的地表(或地面)也能遇到,但比较而言,更多见的是被破坏后的截面。当时的地面既已被毁无存,可以想象,当时地面上的所有设施也都随之消失,现存的聚落结构显然是不完整的,这是从事聚落考古研究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如上举仅存火膛的陶窑,也许在其附近当时的地表还建有工棚等制陶设施。总之,在探讨聚落结构与变迁时,根据遗址各方面现存状况对遗址当初地貌进行复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试论夏商周考古中“文化”概念的阶段性差异》(郜向平)一文是针对夏商周三代考古学文化内涵的不同,就各自文化的概念展开的讨论。从夏商周考古涉及的研究对象来看,愈晚愈复杂,物质文化如此,文字材料和文献材料也是如此,阶段性差异比较明显。夏与早商的研究对象接近于新石器时代,但也有不同,如这一时期出现了较多的青铜器等。晚商和西周又增加了丰富的文字材料;东周时期又有较多的文献资料不能忽略。无论哪个阶段,在用各方面材料论证某一问题时,仍有如何把握的问题。如在夏商文化分界的讨论中,因无“自认”是夏与早商的文字材料出土,西方多数学者不承认夏与早商的存在,反对把某考古学文化称为夏文化或早商文化。而中国绝大多数学者根据文献记载和晚商甲骨文相关内容,则认为夏王朝和早商王朝是存在的,自然,其考古学文化也是可以探讨的。但在具体论证夏文化和早商文化时,又出现了分歧,同样的考古材料和文献记载,所得结论却大不相同。分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条件之外,其中方法与认识是主要方面。所以,正如本文所言,在具体研究中,对不同时期“文化”的内涵应持有清醒的认识,对不同时期史料特点的恰当评估,和对不同层面“文化”的独立研究,乃是整合研究的前提。

  夏商文化认识的不确定性是由各方面材料决定的,方法与认识正确合理,结论则更贴近实际,但仍然达不到周代的程度。如到周代,文献记载周人灭商后大举封邦建国,而考古资料,尤其是伴出的青铜器铭文,可以证明文献记载不虚。如北京琉璃河遗址的燕侯墓地、山西天马-曲村遗址的晋侯墓地、河南浚县辛村的卫侯墓地、湖北随州叶家山的曾侯墓地,等等。虽然这些墓地所在的地区于西周早期突然出现大量周文化因素陶器,但是,如果没有青铜器铭文材料的出土,仅据陶器等考古学文化遗物来探讨国别,结论可能与夏文化探讨近同。

   

2016年郑洛信阳调查于郑州大学整理基地

 

  《对夏商三都年代与性质的看法》(谢肃)一文所论属三代考古研究中的热门问题,其中商代二都——殷墟与洹北商城密切相关。在洹北商城没有发现之前,殷墟作为盘庚以来的都城学界基本没有分歧,上世纪末,在洹水流域的区域考古调查中,于洹北花园庄一带发现一处面积达150万平方米的遗址,并出土了稍早于殷墟一期的青铜器。发掘者将洹北花园庄遗存分为早晚两个阶段,我们当时认为其早段可能与河亶甲之相都有关。之后不久又相继发现了夏商时期规模最大的建筑——一号宫殿式建筑以及大城(未完工)与宫城等,遂称为洹北商城。大城面积达400万平方米,是偃师商城的两倍多,兴建规模如此宏大的城邑,进一步证明这里应该是一处商代都城。洹北商城的性质,有不少学者认为是盘庚所迁之殷,传统的殷墟则是武丁所迁之都。究竟是相?是殷?现在看来,不能泛泛而论,洹北商城早、晚段各自遗存的丰富程度如何,即何者与都城的条件匹配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其中早段尤为关键。比如,若宫殿与宫城的始建年代属早段,则显然超出了盘庚的年代;若宫殿与宫城的始建年代属晚段,则与盘庚的年代贴近。凡此,有待具体材料的公布。

  文中所论夏代都城是指二里头遗址,这是近些年大家关心但又讨论不多的问题。在偃师商城发现之前,不少学者认为该遗址三期以来是成汤所建之西亳,一、二期属夏。偃师商城发现后,原来持二里头遗址西亳的学者,多数改变观点,把西亳搬到偃师商城,认为二里头遗址毁于三、四期之交(或四期早晚段之交),三期是夏桀之都,四期属废都后——成汤以来遗存。进入本世纪以来,有两个方面的新信息不支持这种看法,而是更有利于偃师商城发现之前的老观点。一是新的考古材料证明,四期并未废毁,且有新的大型建筑出现,有些方面比三期还发达,如青铜器的数量等。二是碳十四测年结果,唯有二里头三期年代与通常认为的商代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的说法相合,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的始建年代都早不到此时。所以,二里头西亳之说的声音在经过多年沉寂之后,又时不时能听到了。其实,商代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的说法也是由晚及早推算出来的,商代积年究竟是多少?仍属继续探讨的问题,商代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的说法也不是最终结论。本文不受这一结论的局限,根据考古材料,同意二里头文化早晚都是夏文化,二里头遗址从早到晚的内涵均具都城条件,而同一夏都涉及到夏代早期与晚期者有二,一是安邑(禹和桀);二是斟鄩(太康和桀)。安邑在山西,与二里头无关,只有斟鄩与二里头发现相合。

  《“有南之国”与西周南土的商要素——兼论晚期文献在考古学中的适用性与使用路径》(于微)一文专论与西周南土相关问题。之所以讨论西周南土,正如文章开头所言,“近年来,叶家山、文峰塔墓地的重大考古发现,揭示了周代曾国与周代“南”氏、“南宫”氏之间可能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确实如此,若说近年来周代考古之重大发现,首推湖北汉水之阳一系列周代曾国墓地的发掘,计有叶家山、文峰塔、郭家庙和苏家垄墓地等。联系以往发掘的曾国墓葬,时代从西周早期到战国中期,除缺少西周中晚期者外,包括了整个曾国的存在。其中铜器铭文所见有名号的曾侯就多达8位,即曾侯犺、曾侯谏、曾侯伯、曾侯宝、曾侯昃、曾侯、曾侯、曾侯乙、曾侯丙。如果曾穆侯不属以上曾侯,再把曾侯犺的父亲南公计算在内,则可达10位。在周代封国的考古发现中,名号明确的诸侯没有任何一国达到这么多。特别是叶家山曾侯墓的发现,确证周王朝的南土从西周初年就包括了汉水之阳,可谓周代考古的重大突破。

  周初广封诸侯的范围,主要是原商文化的分布地域,在周人西土之地,一个诸侯国也未分封,这已得到诸多西周封国考古材料证明。本文指出,西周南土也应与商人有关,也要注意其包含的商要素,这确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众所周知,商文化大举南下是早商时期,势力所及跨过长江达岳阳(铜鼓山)石门(皂市)一线。商人在南土的重要聚邑以汉水之阳的盘龙城为代表。可晚商以来,属南土之地的汉水之阳,发现的本阶段遗址还不多,且文化面貌不够明朗。这涉及到晚商时期,商王朝与本地的关系,也涉及到对西周早期考古学文化的准确认识,需要进一步探讨。从西周初年,中原王朝再度占领这一地区,并把当时的重要人物南宫氏封在这里来看,对此地一定非常重视。

  

2012年山东半岛调查于莒县博物馆

 

  《西周时期关中地区的聚落分布与变迁》(马赛)一文通过对周人老家——关中地区西周时期聚落考古材料按时段的分析排比,总结出聚落分布的变迁状况,并探讨了发生这一变化的社会原因。文章认为,在西周早期整个区域内的聚落数量多、分布广,这一时期应正处于西周王朝建立之初的扩张时期。但从西周中期开始直到西周晚期,关中西部地区西端的聚落逐渐衰落,收缩到岐山到西安之间的区域。关中东部地区也有类似现象发生。如此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在整个西周时期,周人在关中地区的发展呈现出从西周早期的扩张,到西周中晚期的逐渐收缩的态势。形成这一变化的原因,可能与周人在西周中期以后逐渐丧失自己实际控制的领土有关。这是基于考古发现得出的结论和进行的推断,符合实际,很有新意。

  前面提到,周人灭商之后,对新拓疆土高度重视,大举封建诸侯。相反,对其发祥之地西土则有所忽视,一个诸侯未封。当然,这或与畿内之域有关,不封国而仅封采邑。但就西土所封采邑而言,周人也未如重视东土那样安排。我们曾注意到,西周初年周人在东土的封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如最北是召公之燕、最东是太公之齐、最南是南公之曾,而周公之鲁位居东土之中,这显然不是巧合,乃有意而为。反观西土周边的采邑,现知均属非姬姓贵族(依葬俗和铜器铭文判断,恕不详论),如西边位于宝鸡一带的伯、北边位于甘肃灵台、崇信和宁县一带的 “潶伯”(或“泾伯”)或“伯”。如本文所言,他们都是仅存在于西周早中期,之后便消失了。为何消失?迁走是一种可能,但也可能有另外的原因。

  

2013年南流黄河调查于石峁遗址

 

  《略谈铸铜作坊的空间布局问题》(常怀颖)一文主要从理论上探讨了铸铜作坊的结构与空间布局,此文的写作应与作者曾研究过部分商周铸铜作坊,并有过发掘铸铜作坊的经历有关。文章从四个方面论述,首先是讲完整的铸铜作坊应包含的配套设施,按生产流程分为四项,此外还有与生活相关的设施以及废物遗弃场所等。二是通过地层学原理,判定各铸铜设施的所属时段,这是复原作坊空间布局的前提。这一点对延续时间较长的作坊尤其重要。三是论述作坊内不同功能设施的分布规律,可根据特殊遗迹和遗物的发现予以推断。如澄泥与制范设施可能距水井不远;炼炉与浇铸的场所不远;有鼓风嘴出土,附近或有冶炼场所;有铜或骨质刻刀出土,附近或有制范设施,等等。在田野考古放掘中,若认识到这些规律,则便有可能很快取得重大收获。四是尽可能寻找或推测共时的活动面,以便复原同时使用的各类设施的平面分布,目的与上列第二方面近同。考虑到聚落地貌往往会发生“后生变化”,活动面被大范围保留下来的可能比较少见,所以,如果没有可靠的活动面,那么在根据保留下来的残存遗迹复原当时的活动面时,如前所述,应想到当时在活动面上可能建有相关配套设施。

  本文是在谈铸铜作坊的问题,其实有些方面也适用于其它手工业作坊。与常见的居址和墓葬相比,手工业作坊相对较少,而能全面揭露的更少,所以,学界对各类手工业作坊的完整布局缺乏了解,也未引起足够重视。在聚落考古研究中,尤其是大型聚落,手工业作坊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且门类并不单一。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东周时期铁器技术与工业的地域性差异》(林永昌、陈建立)一文根据以往对大量东周铁制品的检测结果,考察了人工冶铁技术,特别是生铁技术的流行地区,以及与此相关的历史问题。

  依学术界传统的看法,战国时期属铁器时代,因此,有相当长时间,考古界把战国与秦汉合并,称为“战国秦汉考古”。但东周冶铁技术,如生铁技术,自其发生以来,各国的铸造是否均衡,与各国的社会发展、势力强弱有无密切关联等,则探讨较少。本文通过对大量东周列国铁制品器类与检测数据的系统排比,认为人工冶铁技术约从两周之际出现于中原地区,之后不久,生铁铸造技术也在部分诸侯国中快速传播。约自春战之际以来,生铁铸造技术以三晋地区、楚地和燕地最为多见,相对比较发达。文章同时还指出,在整个东周时期,铁兵器出现的数量远不及铜兵器多,一直都未取代铜兵器工业的生产。换句话说,生铁工业在战国时期并没有大规模用于战争或军事兵器制作,铁兵器也没有因此而令某一国家在军事上占有优势,秦统一的原因,与铁兵器使用没有太大关系。战国时期生铁技术的社会经济意义,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工具和农具的制作上,目前已发现这一时期的铁器大多属于这两大类别。

  由本文的研究结论,使我们想到了相关的一些学术问题。比如,既然战国时期铁铸农具才开始流行,那么此前的商周时期的农具主要是何材质?依考古发现,铜质农具(包括农具范)也不多,好象仍以石、骨、蚌、木质者为主。又如,具有中国特色的主要流行于夏商周三代的主要炊器陶鬲和陶甗,约到战国晚期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即使取而代之的陶釜为数也不多,这很可能与铁质炊器的使用有关。

  

 

  《白水下河遗址陶鬲的制法》(张鹏程)一文对陕西白水下河遗址瓮棺葬出土的30件陶鬲的制法进行了仔细观察研究,总结出制作工艺的类别与特征。并结合出土层位,确定了成形过程发生的变化。在此基础上,文章还与其它地区大致同时的陶鬲进行了比较,发现除与山西杏花鬲略有相似外,与其它地点所见都区别较大,具有明显的地方特征。

  陶鬲是一种特殊的器类,自裴文中和苏秉琦二先生开始研究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2014年,由张忠培先生倡导,杨晶主编的《中国陶鬲谱系研究》一书出版,收集论文20余篇,内容非常丰富。对一种陶器开展如此广泛的研究,这在陶器研究史上是很少见的。白水下河的陶鬲,地域特征明显,为充实陶鬲的研究增加了新的信息。

  在当前的学术界,关注陶器制作工艺的学者不多,不少人甚至觉得型式划分与分期排队都是低层次的工作,大家的兴趣更多地投向考古材料存在的社会背景诸方面的宏观研究,称之为高层次的研究。其实,对材料本身的熟识是从事宏观研究的基础,是不可忽视的。

  《西周至汉代出土玉琮功能初探》(汤超)一文对西周至汉代出土玉琮功能的探讨,不是孤立地就玉琮论玉琮,而是与出土背景紧密结合,即置于当时的环境中考察,这是探讨器物功用的最好路径。从考古资料来看,西周到汉代并不是玉琮的鼎盛期,发现比较零散,可在历史文献中,琮在这一时段却非常重要,因此,将二者结合,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便显得十分必要。比如,1971年,西安联志村出土一批汉代玉器,有璧、圭、璋、琥、璜和方形玉片等,依文献记载,有学者认为方形玉片可能是琮,合起来就是“以玉作六器”之“六器”。方形玉片的形态毕竟与容易辨认的方柱状琮区别较大,若非与其它五种玉器共存,真不敢说它是琮。1980年,西安芦家口村又出土一批汉代玉器,主要器类与联志村相同,但以方柱状琮与璧、圭、璋、琥、璜相配共存,组成“六器”,由此可以证明,联志村的方形玉片应该是琮。这对认识汉代以及战国时期相同的方形玉片都有帮助,本文都有所论述。

  文章还认为完整的“六器”,到西汉中期才出现,并与男女玉人配合用于祭祀,琮在其中很可能承担“礼地”的作用。《周礼》中“六器”的构建,很可能是一种理想化的体系,它尚未得到周代考古材料的证实,但与汉代考古发现相符。此外,通过对两周墓葬玉琮的梳理,认为两周时期的玉琮,更多地体现出敛尸、安葬的用途,其宗教、礼仪的性质并不明显,与礼书中的记载难以对应。

   

2011年南襄通道与随枣走廊调查淅川博物馆

 

  《关于汉代彩绘陶器的思考》(余雯晶)一文是对汉代彩绘陶器经过系统研究后的总结,重点是墓葬陶器上的彩绘纹样,既有经验之谈,也有结果之论。彩绘陶出现很早,但汉代是其最流行、最发达的时期,分布范围非常广泛。针对这些特点,文章认为在研究汉代彩绘陶器时,可以运用类型学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以此为基础,对汉代彩绘陶器进行分区和分期,进而探讨当时的丧葬观念、社会信仰、审美追求等问题。其中社会信仰主要是神仙信仰和事死如事生;审美追求主要是用飘逸流动的线条,表达写意与神似的内容,时代特征鲜明,对后世亦产生了影响。

  在汉代以前的东周时期,特别是战国时期,墓葬中彩绘陶器已经比较多见,贵族墓中尤为突出,所见纹样,与汉代彩绘陶颇多类似,二者之间无疑存在着渊源关系。

 

2016年郑洛信阳调查于二里头遗址陈列室

 

  以上分别对下面一组文章(见本刊本期)进行了简要概括,同时穿插一些个人感想。概括不全,也未必准确,读者可细看原文;感想未经仔细推敲,多属随意而发,若有不当,亦请批评指正。

   

考察期间的笔记草图

   

2016年郑洛信阳调查于东赵工作站

 

2017年6月4日刘绪老师于行唐故郡二号车马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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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刊载于《南方文物》2017年3期,经作者授权刊登。

  图片为编者加,常怀颖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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