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文博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9

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同学及时申报。

一、组织机构

各院系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各院系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班主任、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二、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专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原则上不得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2017-2018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 2017-2018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提名;

7.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突出。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将采用公开答辩,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 926日(周三)9:00之前,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pkuluodk@163.com;纸质版交至红五楼5112团委学工办;过期不候。

2. 926日(周三)中午12:00开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地点为红五楼5211教室。提醒各位申请人提前解决午餐,以良好的状态参加答辩,并提前15分钟到场,参加面试顺序抽签。

3. 926日——1010,院系将初评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

4. 1010,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在系统中确认获奖名单,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电子版申请表见各班微信群或联系pkuluodk@163.com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