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唐立新奖学金评审通知

2017-09

 

 

     一、评审原则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推荐。
二、名额及金额
院系共推荐90人(不包括上一年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参加唐立新奖学金面试,并最终评选出60人获得唐立新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年。唐立新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年度审核合格的情况下可连续多年获奖。
 
三、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已转档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自费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
四、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除应满足《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4.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被推荐人优先考虑:
(1)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课程不及格及重修情况;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 9月11日11:00之前向院系提交材料,之后由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将申请学生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至学工部审核。
2. 9月20日(周三)下午,学生进行现场差额面试,确定初评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3. 9月下旬,学工部将初评名单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11月,学工部将初评名单提交校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六、注意事项
1. 该奖学金为多年制奖学金,面试合格后,将连续多年获奖(依照学校规定审核不合格的除外),每年奖励1万元。
2. 该奖学金获奖学生可兼得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该学年度其他校级奖学金。
3. 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须参加获奖者团队“燕新社”,须认同团队章程,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讲座、培训、实践和海外交流项目。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11:00
        电子版发送至:
pkujefflee@163.com
        纸质版交至:红五楼5112 学工办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