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项目的结题时间和结题内容:
1、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的本科生于10月24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填写结题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论文,“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学生应同时提交《“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题案例》。
2、请“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的指导老师于10月31日前登录本科生科研训练网站 http://162.105.209.64/benyan ,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
3、院系应组织学生进行结题答辩,于11月15日前将研究课程成绩单、审核汇总表及缓考学生缓考申请统一交送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1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wbchenyan@pku.edu.cn。
确有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工作的同学,可以按照缓考的相关规定,填写缓考申请表,在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后,由院系连同审核汇总表一并提交,并在审核汇总表中备注标明。缓考的同学,应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工作,并报教务部补录成绩。不符合缓考条件或缓考后仍不能通过考核的同学,“研究课程”成绩登录为0,学分为2,缓考但毕业前未完成答辩工作的,成绩单保留缓考标记。不再有特殊类型基金“延期”处理。
逾期不提交上述结题材料的受资助学生,学校按其选修“研究课程”成绩为“0”分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二、“研究课程”学分/成绩的认定工作:
1、“研究课程”的答辩时间:预计在11月上旬
2、“研究课程”的答辩方式:
院系统一组成3-5人专家组,并组织在本院系选修“研究课程”的本科生进行10分钟左右的汇报答辩,统一认定本科生“研究课程”的学分/成绩。
对于未受“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而参加科研工作的少数本科生,如果符合《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附件6)的要求,可以申请“研究课程”学分。这部分学生,请于10月8日前向导师所在院系提交研究论文和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推荐意见,并由院系教务老师将项目基本信息、研究论文的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 jwbchenyan@pku.edu.cn。由教务部进行统一添加,添加后学生登录网站http://162.105.209.64/benyan 进行内容上传等操作,导师、院系并完成审核。
导师所在院系的专家组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合格后,与选修“研究课程”的2015级本科生一同进行学分/成绩认定的答辩。
3、“研究课程”的评分标准:
根据《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研究课程”的学分初步确定为4学分,如果院系认为学生“研究课程”的内容达不到4学分,可以认定并登录为“3学分”或“2学分”。学生在修读“研究课程”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专家组在学生答辩中予以考虑可以适当提高“研究课程”成绩。在被院系认可的有影响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建议给予90-100分成绩,奖励1-2学分,“研究课程”最高为6学分。
4、“研究课程”成绩的录入:由导师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于11月15日前完成。
5、“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的推荐与评选:
“校长基金”将评选出不多于30篇的优秀论文,和“锺夏校际科研资助基金”将合并评选出不多于4篇优秀论文,“华宝学生科研协同创新基金”将评选出4-5篇优秀论文。“毛玉刚基金”由于资助项目调整问题,不再单独设置优秀论文名额,并入“校长基金”评选。专家组可以推荐上述项目资助学生的优秀科研论文参加优秀论文的评选,推荐意见中请务必填写详细推荐理由,而非仅写“同意”字样。请院系最迟于2019年3月底前将推荐表(附件3)交送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12室。
参加“国家创新训练计划”和“北京市创新计划”项目的院系,推荐反映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的“优秀案例”,请院系最迟于2019年3月底前将推荐表(附件3)交送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12室。待学校收到教育部和北京市的通知后,按照要求统一报送教育部和北京市。
6、“研究课程”成绩变更的说明:
如果个别学生毕业前在被院系认可的有影响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论文,院系认为需要更改“研究课程”的学分/成绩,请各院系于2018年5月底之前将书面意见及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交送教务部新太阳学生中心312室,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下载:(点击)
“优秀论文”和“优秀案例”推荐表
本科生科研训练系统结题操作流程
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相关管理规定(试行)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