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瓷器标本室管理制度

2015-11

1.标本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入室参观,需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备案。
2.标本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设立总帐、卡片和标签。
3.标本要原则上不外借,仅供本院师生查阅参考,如需外借,须经院长签字批准。
4.标本的领用、借用和归还实行登记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标本的完损情况,做好记录。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处理。
5.标本要定期检查,经常维护,及时进行保养,适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破坏,尤其对重要标本要加倍保养。
6.标本室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7.爱护标本,标本要摆放合理,有序美观,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8.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维护、使用和妥善保管标本。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瓷器标本室 
2013年9月5日